2020年本组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了五项专项检查,分别是:效能专项检查、国有企业公款存放专项检查、国有企业融资成本控制专项检查、“三公”经费支出专项检查和小额工程建设项目(20万元以下)专项检查。对涉及问题单位进行了通报,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、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、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党纪立案。
发现问题后,我组及时下发专项检查通报,通报检查和处理结果,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,要求以案促改,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,堵塞制度执行漏洞,做好廉政教育。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(党组)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批评、严肃问责,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自查,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,建立健全各项内控机制,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违纪党员开展批评帮助,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,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等。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谈话,给予相应的关心,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,以更加积极向上、清正廉洁的面貌投入工作;引导其他党员干部,结合该事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吸取教训、早做防范。
我组积极按照“查清问题-压实责任-通报处理结果-督促落实主体责任-跟进后续效果”的思路,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及“下半篇文章”,并不定期对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,巩固深化专项检查监督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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