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额工程虽然金额小,但面广量大,关系复杂,极易滋生“微腐败”。蚁穴虽小可溃千里长堤 ,“微腐败”决不能“微治理”。今年9月,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针对道路、水利、通讯、绿化等小额工程进行大排查、大梳理,狠抓“四项举措”,杜绝小额工程“蚁穴式”腐败。
一是开展专项检查,盯牢关键环节。9月中旬,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(20万元以下)专项检查的通知》,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对2020年新开工和结算的小额工程进行自查自纠,并上报自查情况。纪检监察组根据报送情况,紧盯小额工程项目立项、组织实施、监督管理、验收报账等关键环节,对有疑点的工程进行专项抽查。截止目前,共有5家单位,共计报送项目124项,纪检监察组对其中的26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。
二是开展动态排摸,紧盯线索处置。发挥派驻监督“探头”作用,创新监督模式,聚焦群众反映热点、信访、舆情等实际情况,抓住重点岗位、重点环节,深入挖掘潜在廉政风险点,重点就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中优亲厚友、“吃拿卡要”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动态化排摸。
三是开展实地走访,做到心中有底。摈弃“坐在轿里看”“隔着玻璃看”的模式,深入工程前线,就项目建设进度、工程变更、安全管理、监督情况等进行实地勘察。跟工程一线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,达到摸实底、掌实情的目的,发挥一线监督、精准监督的优势。
四是开展警示教育,严抓追责问责。结合专项检查和走访实际,建立小额工程问题清单,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专项督办,集中力量、集中时间、集中线索,严肃查处问责。确保阳光操作、阳光监督,将小额工程变成“阳光工程”。截止目前,共发现问题4起,涉及单位4家,处理人员9人,其中立案调查2人、提醒谈话3人、通报批评4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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